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“严惩了一批兴风作浪、祸害市场、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硬茬子。”——2018年1月2日调研指导稽查执法工作
《直播电商为玉石行业蓄势 广东四会“乘风”转型》皮艺军称,中国对男童的保护与国际相比有一定差距,认为性侵受害者都是女性,是传统、习惯性思维,很多男童意识不到受到性侵,一些家长对成年男性与男童相处也缺乏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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